夫妻离婚后债务被起诉,需先明确债务性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然后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应对处理。若为共同债务,夫妻双方一般需共同承担;若为个人债务,则由负债方独自承担。
要确定债务的性质。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如果被起诉的债务经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即便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调解书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可以积极与债权人协商还款方案,比如制定合理的还款计划,争取达成和解。同时,双方也需要互相配合,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处理债务问题。
如果被起诉的债务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
则由负债的一方独自承担还款责任。在诉讼过程中,该方需要积极收集能够证明该债务为个人债务的证据,如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相关证据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债权人要求另一方承担责任,另一方可以在法庭上进行抗辩,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
此外,无论债务性质如何,在面对起诉时,都应当积极应诉。不应诉可能会导致法院缺席判决,从而使自己丧失陈述、辩论等权利,可能会面临不利的判决结果。在诉讼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进行,遵守法庭纪律,尊重司法权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