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不发工资,员工可通过与企业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在企业破产时员工工资享有优先受偿权。
当企业倒闭不发工资时,员工有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尝试与企业进行协商。企业倒闭可能面临诸多困难,但员工的工资是应得的劳动报酬。员工可以联合起来,推选代表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了解企业目前的状况以及工资发放的计划。通过协商,也许能够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是负责监督企业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政府机构。员工可以携带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企业进行调查,如果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会依法责令企业支付工资,并可能对企业进行处罚。
申请劳动仲裁也是一个重要的途径。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是一种准司法程序,具有专业性和公正性。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企业拖欠工资的事实。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如果员工胜诉,企业必须按照裁决结果支付工资。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员工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旦法院判决企业支付工资,企业必须履行判决。如果企业拒不执行,员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通过拍卖企业的资产等方式来获得应得的工资。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员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都属于优先受偿的范围。所以,即使企业倒闭,员工也有很大的机会拿回自己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