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贷款房产的分割需根据多种情况确定,如房产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登记在谁名下、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等,一般有协商分割和法院判决分割两种方式。
在婚姻关系中,贷款房产的分割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处理。
如果是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不能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相关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例如,男方婚前付首付买了一套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可能归男方,但男方要对女方就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若房产是婚后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通常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比如,夫妻婚后共同贷款购买了一套住房,离婚时双方都想要房子,法院可能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抚养子女情况等因素来确定房子的归属,获得房子的一方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另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对房产的归属有书面约定,那么在离婚时应按照约定处理。例如,夫妻双方签订协议约定该贷款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离婚时就按照协议执行。
总之,夫妻离婚贷款房产的分割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