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受害人可以通过向办案机关了解、参与庭审以及借助媒体报道等途径知道诈骗犯是谁。
在诈骗案中,受害人若想知道诈骗犯是谁,有多种途径可供尝试。
向办案机关了解是最直接的方式。在案件侦查阶段,受害人可以主动与负责案件的公安机关取得联系。公安机关在调查过程中会锁定犯罪嫌疑人,当基本确定诈骗犯身份且不影响侦查工作进行时,会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向受害人告知诈骗犯的一些基本信息。比如,在一些简单的诈骗案件中,公安机关在抓获犯罪嫌疑人后,会及时通知受害人辨认,告知受害人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外貌特征等。同时,在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后续到法院审判阶段,受害人也可以向检察院和法院咨询,了解诈骗犯的具体情况。因为随着诉讼程序的推进,信息的公开程度会相对提高。
参与庭审也是了解诈骗犯的重要途径。法院在审理诈骗案件时,通常会公开进行(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除外)。受害人可以申请参与庭审,在庭审过程中,能够直观地见到诈骗犯本人,并且通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被告人陈述等环节,进一步了解诈骗犯的详细信息,包括其作案动机、手段等。这不仅有助于受害人了解诈骗犯,还能让受害人更清楚整个案件的来龙去脉。
此外,在一些情况下,媒体会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诈骗案件进行报道。媒体报道中可能会提及诈骗犯的相关信息,受害人可以通过关注相关的新闻报道,获取关于诈骗犯的一些情况。不过,媒体报道的内容可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和不完整性,受害人还是应以司法机关提供的信息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