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从查封到拍卖所需时间并无明确的法律统一规定,通常可能在几个月到几年不等,主要受案件复杂程度、法院工作安排、被执行人权利主张等因素影响。
法院对房屋进行查封是执行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在民事案件中,当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债务人的房屋进行查封。查封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转移、处分该房屋,以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从法院作出查封裁定到实际完成查封手续,时间相对较短,可能在几天到几周内完成,这主要取决于法院的工作效率和执行力度。
接下来进入评估和拍卖阶段。法院在查封房屋后,通常会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房屋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的时间因房屋情况和评估机构的工作安排而异,一般可能需要几周到几个月不等。评估完成后,法院会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拍卖保留价,并通过相关平台发布拍卖公告。拍卖公告的发布时间通常不少于一定期限,例如司法拍卖动产的,应当在拍卖七日前公告;拍卖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的,应当在拍卖十五日前公告。
在拍卖过程中,如果第一次拍卖流拍,法院可能会根据情况进行降价后再次拍卖。第二次拍卖也可能存在流拍的情况,之后还可能进行变卖程序。整个拍卖和变卖的过程可能会多次反复,这会导致时间进一步延长。
此外,如果被执行人对查封、评估、拍卖等程序提出异议,法院需要对异议进行审查和处理,这也会增加整个流程的时间。而且,不同地区的法院案件数量不同,工作效率也存在差异,这也会影响房子从查封到拍卖的时间。综上所述,房子从查封到拍卖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可能从几个月到几年都有可能。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