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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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和互相殴打的区别是什么

2025-12-20 17: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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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俊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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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谊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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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和互相殴打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意图、行为目的、行为的主动性和适时性等方面。正当防卫是为保护合法权益而对不法侵害进行的反击,具有被动性和合法性;互相殴打则是双方基于伤害对方的故意而实施的暴力行为,具有主动性和非法性。

从意图方面来看。正当防卫的意图是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例如,当一个人遭遇抢劫,为了不被抢走财物和受到人身伤害,对抢劫者进行反抗,这就是出于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图。而互相殴打的双方都具有伤害对方身体的故意,他们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而是想要给对方造成身体上的损害。比如两人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双方都出于愤怒而动手攻击对方,这就是互相殴打的意图体现。

行为目的不同。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一旦不法侵害停止,防卫行为通常也会随之停止。比如在面对他人的持刀行凶时,受害者将行凶者制服,使其失去继续行凶的能力后,就停止了反击行为,这就是正当防卫以制止侵害为目的的表现。而互相殴打往往是为了在冲突中占据上风,给对方造成更大的伤害,双方会持续进行攻击,直到一方无力反抗或者有第三方介入制止。

行为的主动性有差异。正当防卫一般是被动的,是在面临不法侵害时不得已采取的措施。例如,当有人无故对他人进行殴打,被打的人在无法及时逃脱的情况下进行反抗,这就是被动的防卫行为。而互相殴打中,双方通常都是主动参与到暴力冲突中的,不存在一方先实施不法侵害,另一方被迫反击的情况。

最后,行为的适时性也不同。正当防卫要求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能实施。如果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再对侵害人进行攻击,就不属于正当防卫。比如小偷已经偷到财物后逃跑,失主追上小偷并将其打伤,这种情况可能就不属于正当防卫。而互相殴打不存在这种时间上的严格限制,双方在冲突过程中随时都可能发起攻击。综上所述,准确区分正当防卫和互相殴打对于正确认定行为性质和法律责任至关重要。

正当防卫和互相殴打的区别是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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