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遭遇工伤,可先确定劳动关系,再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鉴定结果主张赔偿。
确定劳动关系是关键步骤。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农民工需要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工资发放的银行转账记录、工资条等)、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考勤记录,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通过这些证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劳动关系。
在确定劳动关系后,要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
接着是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主要包括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其结果是确定赔偿标准的重要依据。
最后,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计算赔偿数额,向用人单位主张赔偿。若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若双方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农民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