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欠钱不还时,应积极应对,可先确认债务真实性,与债权人协商还款方案,若协商不成则准备好相关证据积极应诉。
当面临被起诉欠钱不还的情况,首先要做的是确认债务的真实性。仔细回忆借款的相关细节,包括借款时间、金额、用途、是否有借条或转账记录等。如果债务是真实存在的,应保持诚恳的态度,主动与债权人进行沟通。这是解决问题的重要一步,因为通过协商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方案,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纠纷。可以尝试与债权人协商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欠款等方式。在协商过程中,要充分表达自己的还款意愿和目前的经济状况,争取债权人的理解和支持。
若与债权人协商不成,那么就需要积极准备应诉。这包括收集相关证据,如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借款的事实和还款情况。同时,要认真研究起诉状和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原告的诉求和法律依据。根据自己的情况撰写答辩状,在答辩状中清晰地阐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在答辩状中,可以针对原告的诉求进行反驳或说明自己的还款困难等情况。
在庭审过程中,要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真听取原告的陈述和证据,按照法庭的要求进行举证和质证。如实向法庭陈述事实,不要隐瞒或歪曲真相。如果对法律程序不熟悉,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为自己代理诉讼。律师具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诉讼经验,能够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即使最终败诉,也应按照法院的判决履行还款义务。如果拒不履行判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可能会面临财产被查封、冻结、拍卖等后果,还可能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个人的信用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