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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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金退了之后案件怎么办理

2025-12-16 11: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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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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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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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金退还后,案件处理需根据司法机关的后续侦查、审查结果确定,可能进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或因证据不足等原因撤销案件,当事人需配合司法机关的通知和要求。

取保候审金的退还,是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法定义务(如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变动需及时报告等)的确认,保证金退还仅表明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结束,不直接等同于案件终结。案件后续如何办理,取决于司法机关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进一步审查结果,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案件可能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侦查机关(公安机关或检察院自侦部门)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侦查终结后,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将案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此时,检察院会在一个月内(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十五日)对案件进行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若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会制作起诉书并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进入审判阶段;若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可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每次一个月,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的,检察院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四款作出不起诉决定(证据不足不起诉);若检察院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会作出酌定不起诉决定;若存在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等情形,则会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二、案件可能因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被撤销。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如没有犯罪事实、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犯罪嫌疑人死亡等),应当撤销案件。案件被撤销后,意味着刑事诉讼程序终结,当事人无需再承担刑事责任。此时,侦查机关会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并通知当事人及所在单位(如有)。

三、案件可能因强制措施变更继续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案件尚未侦查终结,侦查机关可能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如转为监视居住),继续开展侦查工作。此时,尽管保证金已退还,但案件仍处于侦查阶段,侦查机关会根据侦查进展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或撤销案件。

无论案件后续如何处理,当事人在收到司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的通知后,均需依法配合,如按时到案接受讯问、提交相关材料等。若无故不到案或拒不配合,可能被认定为违反刑事诉讼程序义务,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甚至可能被采取逮捕等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综上,取保候审金退还后案件的办理需结合司法机关的侦查、审查结果确定,当事人应关注司法机关的通知,积极配合,以保障案件依法公正处理。具体流程和结果可通过咨询办案机关或委托律师了解,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取保候审金退了之后案件怎么办理(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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