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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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不归还属于什么行为类型

2025-12-13 20:5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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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永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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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达(合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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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遗失物不归还的行为类型需根据具体情节判断,可能构成民事上的不当得利,行政法上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时还可能触犯刑法构成侵占罪,需承担相应民事、行政或刑事责任。

拾得遗失物是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情况,我国法律对拾得人的义务和不归还行为的后果有明确规定,具体行为类型可从以下层面分析:

一、民事法律层面:构成不当得利,需承担返还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六条进一步明确,“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若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权利人可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的规定主张权利——即拾得人没有合法依据占有遗失物,导致权利人遭受损失,构成不当得利,权利人有权请求拾得人返还遗失物及孳息。若遗失物因拾得人保管不善受损,拾得人还需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即使拾得人未主动侵占,但经权利人要求后仍拒绝返还,即构成民事上的不当得利,权利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

二、行政法律层面:拒不配合时可能构成行政违法

若拾得人不仅不归还遗失物,还拒不配合权利人或公安机关调查,情节较轻但影响社会管理秩序的,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此处“占用公私财物”可涵盖拾得遗失物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交还的行为,公安机关可对其处以行政拘留或罚款。需注意,行政违法的认定通常以拾得人拒不配合、扰乱管理秩序为前提,与单纯的民事不当得利相比,更侧重对社会管理秩序的维护。

三、刑事法律层面: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时构成侵占罪

当拾得遗失物的价值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且经权利人多次要求后仍“拒不退还”,则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该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这里的“遗忘物”即包括遗失物,“拒不退还”通常指权利人明确要求返还后,拾得人通过藏匿、转移、否认占有等方式拒绝交还。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司法实践中一般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具体需结合当地规定。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需由权利人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拾得人的刑事责任

四、不同行为类型的界限区分

三者的核心区别在于情节严重程度和后果:民事上的不当得利是基础,只要拾得人未返还遗失物即可能构成,重点是“返还财产”;行政违法需满足“拒不配合管理”的情节,处罚以拘留、罚款为主;刑事犯罪则要求“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是最严重的行为类型,需承担有期徒刑、罚金等刑罚。实践中,部分案件可能同时涉及多个层面,例如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权利人先通过民事诉讼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若发现财物价值较大且拾得人有明显侵占意图,可进一步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侵占罪责任。

法律对拾得遗失物的规定,既保护了权利人的财产权,也规范了拾得人的行为。拾得遗失物后,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送交公安机关等部门;权利人发现遗失物被他人拾得且拒不归还时,可保留证据(如沟通记录、遗失物特征证明等),通过报警、提起民事诉讼或刑事自诉等方式维护权益,避免因不当占有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拾得遗失物不归还属于什么行为类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七条

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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