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后驾驶人离开现场导致车辆被扣,驾驶人需主动联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配合调查并接受酒精检测,依法承担酒驾的行政处罚后,提交车辆合法手续等材料即可办理取车。
酒驾后车辆被扣的核心原因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固定证据、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而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收集证据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驾驶人离开现场不影响扣车的合法性,反而需通过后续配合消除违法状态。
第一步:主动联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驾驶人需在事发后尽快联系扣车的交警大队或中队,说明身份并告知车辆被扣情况。实践中,公安机关会通过车辆登记信息联系车主,但若驾驶人并非车主,需主动说明驾驶事实,避免因“无人处理”导致扣车期限延长。联系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如有)及车辆行驶证信息,以便交警部门核实身份并调取执法记录(如现场监控、执法记录仪视频等)。
第二步:配合调查并接受酒精检测。酒驾案件中,酒精含量是认定违法事实的关键证据。即使驾驶人已离开现场,公安机关仍可通过呼气酒精测试或血液酒精检测确认其酒驾行为。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7条,对车辆的扣留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日,若需延长需经批准,但驾驶人主动配合可缩短调查周期。若驾驶人拒不配合检测,公安机关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认定为“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同时不影响酒驾违法事实的认定。
第三步:依法接受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酒驾的行政处罚分为两种: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拘役,并处罚金),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需在收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按时缴纳罚款、接受驾驶证暂扣或吊销处理,未履行处罚将影响后续取车。
第四步:提交相关材料办理取车手续。完成处罚后,驾驶人需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原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交强险保单(需在有效期内)。若车辆为他人所有,还需提供车主授权委托书及车主身份证复印件。公安机关在核实车辆无其他违法情形(如未年检、达到报废标准、涉及其他案件等)后,会出具《发还物品清单》,驾驶人凭清单到指定停车场取车。需注意,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6条,车辆被扣留期间的保管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停车场不得向驾驶人收取额外费用。
特殊情形处理。若驾驶人存在无证驾驶、车辆未登记、使用伪造变造号牌等附加违法情形,需先处理完毕相关违法(如补办登记、接受无证驾驶处罚)后,方可办理取车。若车辆因事故损坏需检验鉴定,需待检验报告出具且双方无异议后,再按上述流程取车。
综上,酒驾后车辆被扣的解决核心在于“主动配合、依法处理”。驾驶人切勿因逃避责任而拖延,否则可能因“拒不配合调查”面临更重处罚,甚至影响车辆取回时间。及时联系、配合检测、接受处罚、提交材料,是高效解决问题的关键。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条
对扣留的车辆,当事人接受处理或者提供、补办的相关证明或者手续经核实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及时退还。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实的时间不得超过十日;需要延长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核实时间自车辆驾驶人或者所有人、管理人提供被扣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补办相应手续,或者接受处理之日起计算。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车辆的,扣留车辆时间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