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婚去起诉,需先确定管辖法院,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受理通知和开庭安排,最后根据法院判决结果执行。
确定管辖法院至关重要。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的住所地是指其户籍所在地,而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例如,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且居住满一年,那么该地法院就可能有管辖权。
准备起诉材料。这主要包括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证据方面,如结婚证、身份证、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能支持自己诉求的材料都要准备齐全。比如涉及财产分割,就需要提供房产、车辆等财产的产权证明。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可以选择现场提交或通过法院指定的线上平台提交。提交后,按照规定缴纳诉讼费用。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等待法院的受理通知。法院会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送达传票。
在开庭时,双方当事人需按时参加庭审,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诉讼活动。法院会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还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