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离婚证拿到手后立即生效。
在我国,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法定凭证。当夫妻双方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向双方颁发离婚证时,离婚即刻生效。
从法律程序上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当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再次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一旦拿到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从法律层面上就正式解除,夫妻之间基于婚姻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终止。双方恢复单身状态,各自享有自由的婚姻权利,可以再次与他人缔结婚姻关系。同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离婚协议中约定的事项也开始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要按照协议内容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所以,离婚证拿到手的那一刻起,离婚就立即生效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