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立案后没有固定的“必须结案”时间,结案周期取决于案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难度、涉案人数及金额等因素,需经历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各阶段法定时限不同,简单案件可能数月内结案,复杂案件可能持续一年以上甚至更久。
诈骗案件的结案流程涉及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多个环节,每个环节均有法定时限,但具体结案时间需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综合判断,不存在“必须在固定时间内结案”的统一规定。
首先,侦查阶段是决定案件基础的关键环节,由公安机关负责收集证据、查明事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6条,一般刑事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羁押时间)为2个月;若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即3个月)。对于“重大复杂案件”(如跨区域作案、涉案人数众多),依据第158条,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即5个月);若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仍不能侦查终结,根据第159条,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可再延长2个月(即7个月)。需注意,侦查羁押期限仅针对“逮捕后”的羁押状态,若案件未对嫌疑人采取逮捕措施(如取保候审),侦查期限可不受上述限制,实践中复杂诈骗案件(如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诈骗)因资金流向复杂、被害人分散,证据收集难度大,侦查阶段可能持续半年至一年以上。
其次,审查起诉阶段由检察机关负责对侦查结果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2条,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日(即45天)。若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每次补充侦查期限为1个月,最多可退回2次,且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需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因此,审查起诉阶段最长可达6.5个月(45天首次审查+1个月补充侦查+45天二次审查+1个月补充侦查+45天三次审查)。若证据确实充分,检察院会提起公诉;若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案件至此终结。
最后,审判阶段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8条,一审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即6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延长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若审理中发现需要补充侦查,法院可决定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完毕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实践中,诈骗案件若涉及多名被告人、复杂证据质证或附带民事诉讼,审判阶段可能持续3-6个月甚至更久。
此外,部分案件可能因证据不足在侦查阶段撤销案件,或在审查起诉阶段作出不起诉决定,此类情况结案时间会提前。例如,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情节显著轻微,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63条撤销案件;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证据不足且无法补充,可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综上,诈骗案件立案后的结案时间需结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各阶段进展综合判断,简单案件(如一对一诈骗、证据清晰)可能在3-6个月内结案,复杂案件(如团伙诈骗、跨境诈骗)可能需要1-2年甚至更长时间。当事人可通过办案机关查询案件进度,了解各阶段法定时限内的推进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