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刀故意砍人致重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具体刑期需结合犯罪情节、量刑情节(如是否自首、赔偿谅解、是否累犯等)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的量刑分为三个档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拿刀故意砍人致重伤的行为,属于“致人重伤”的情形,基础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重伤的认定标准
刑期的前提是“重伤”的法律认定,需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该标准明确,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具体包括:
1. 肢体残废:如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或者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等;
2. 容貌毁损:如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累计长度达10.0cm等;
3. 器官功能丧失:如一眼盲目3级以上,或者双耳听力障碍(≥81dB HL)等;
4. 其他重大伤害:如胸部损伤致血胸或者气胸,并发生呼吸困难等。
只有经法定鉴定机构鉴定为重伤,才能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档次。
影响刑期的关键量刑情节
即使已构成重伤,具体刑期仍需结合以下情节综合判定:
1. 法定从宽情节: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立功: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从轻或减轻处罚;重大立功的,可减轻或免除处罚。
坦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减轻处罚。
2. 酌定从宽情节:
积极赔偿与谅解: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可酌情从轻处罚。实践中,若能达成和解协议,刑期可能显著降低(如从接近十年降至三年左右)。
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的,可酌情从宽。
3. 从重处罚情节:
累犯: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五年内再犯本罪的,应从重处罚,且不适用缓刑。
持凶器伤人:持刀属于“持凶器”,本身表明犯罪预备充分、主观恶性较大,量刑时会作为从重因素。
其他恶劣情节:如伤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人员,或在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等公开场合伤人,或致多人重伤,或造成被害人严重精神损害等,均可能从重处罚。
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形
若存在以下情形,刑期可能突破基础范围:
-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如砍断被害人四肢、严重毁容导致终身残疾等,即使未死亡,也可能适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若砍人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若防卫过当致人重伤,应减轻或免除处罚(如可能在三年以下量刑)。
- 共同犯罪:若为团伙作案,主犯需对全部罪行负责,从犯可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综上,拿刀故意砍人致重伤的刑期起点为三年有期徒刑,最高可达十年(无加重情节时);若存在从重情节(如累犯、手段残忍),刑期可能更高;若存在从宽情节(如自首、赔偿谅解),刑期可显著降低。具体判决需由法院结合案件事实、证据及量刑情节综合裁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