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仲裁申请书、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相关证据材料等资料,手续方面要经历申请、受理、开庭审理、调解或裁决等环节。
关于所需资料。仲裁申请书是关键,应详细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如要求支付工伤赔偿金额等)以及事实和理由。身份证明,劳动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证明自身身份。劳动关系证明也不可或缺,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这些材料能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及进行仲裁的基础。工伤认定决定书,这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确认劳动者所受伤害属于工伤的重要文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它表明了工伤对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影响程度,直接关系到赔偿的具体数额。还需准备其他相关证据材料,比如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用于证明工伤的治疗情况和费用支出。
手续方面。第一步是申请,劳动者需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上述准备好的资料,填写仲裁申请书等表格。第二步是受理,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若受理,会通知双方当事人;若不受理,也会说明理由。第三步是开庭审理,仲裁庭会按照法定程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举证、质证等环节,查明案件事实。第四步是调解或裁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仲裁庭会先尝试进行调解,若调解成功,会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则会及时作出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整个工伤劳动仲裁过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