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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是中介吗

2025-10-01 06: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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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为中介,但二者不能完全等同。居间和中介都起到促成交易的桥梁作用,但在概念内涵、业务范围、法律规定等方面存在差异。

从概念上看,居间是一种法律行为,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活动。而中介是一个更为宽泛的商业概念,是为促成交易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或个人的统称。

在业务范围方面,居间业务主要集中在促成合同的订立,比如房屋买卖居间、货物交易居间等,居间人主要职责是为委托人和第三人牵线搭桥,促成双方达成交易合同。中介的业务范围则更为广泛,除了像居间那样促成交易外,还可能包括提供信息咨询、代办手续等服务。例如房产中介,不仅会帮助买卖双方达成交易,还可能协助办理产权过户、贷款等一系列手续;职业中介除了介绍工作机会,还可能提供简历修改、面试培训等服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居间行为在《民法典》中有专门的章节进行规范,对居间人的权利、义务、报酬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规定。而中介的法律规定较为分散,不同类型的中介服务可能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比如职业中介要遵循劳动法律法规,金融中介要遵循金融监管方面的法规。

虽然居间和中介在促成交易这一核心功能上有相似之处,但由于概念、业务范围和法律规定等方面的差异,不能简单地认为居间就是中介。在实际经济活动中,需要根据具体的业务内容和服务性质来准确区分二者。

居间是中介吗(0)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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