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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犯罪追究什么责任

2025-12-01 08: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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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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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一种法律责任,它具有强制性、严厉性等特点。当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时,就会被认定为犯罪,并被追究刑事责任。

从责任承担主体来看,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主要是实施犯罪行为的自然人,同时在某些情况下,单位也可以成为犯罪主体并承担刑事责任。例如,单位犯走私罪、单位行贿罪等,单位要被判处罚金,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事责任的实现方式主要有刑罚和非刑罚处罚方法。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进行改造的刑罚方法;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并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死刑则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这些属于非刑罚处罚方法。

刑事责任的追究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原则。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这意味着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后果等因素都会影响最终刑事责任的确定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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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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