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人和香港人结婚登记流程不完全一样。在大陆,双方结婚登记适用大陆的婚姻登记相关规定;而香港地区有其独立的婚姻登记法律和程序,二者存在明显差异。
首先来看大陆的结婚登记流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准备材料方面,内地居民需要提供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香港居民需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以及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登记程序上,双方需提交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会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再看香港的结婚登记流程。在香港结婚,通常有三个主要步骤。第一步是递交拟结婚通知书,结婚双方其中一方须向婚姻登记处的登记官递交拟结婚通知书。该通知书须在举行婚礼日期前最少15整天,最多3个月前发出。
第二步是在通知书上指定的婚姻登记处公开展示该通知书最少15天,以便任何人士在该段时间内提出反对这宗婚姻的异议。
第三步是举行婚礼,新人可选择在婚姻登记处由登记官主持婚礼,或在特许礼拜场所由合资格的神职人员主持,也可在婚姻监礼人面前举行婚礼。
综上所述,由于大陆和香港的法律体系不同,大陆人和香港人在大陆登记结婚与在香港登记结婚流程存在诸多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