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赡养父母不一定直接构成犯罪行为,但情节恶劣时会构成犯罪。
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都有明确规定。一般情况下,拒绝赡养父母多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父母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子女支付赡养费、提供生活照料等。例如,父母年迈体弱、没有生活来源,子女有能力赡养却拒绝支付生活费,父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法院会根据子女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赡养费数额。
若拒绝赡养父母的行为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就可能构成犯罪,涉嫌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这里的“情节恶劣”通常包括因遗弃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被害人因被遗弃而生活无着,流离失所,被迫沿街乞讨的;因遗弃使被害人走投无路被迫自杀的;行为人屡经教育,拒绝改正而使被害人的生活陷入危难境地的等情形。
比如,子女将年迈且生活不能自理的父母赶出家门,导致父母在恶劣环境中患病甚至死亡,这种行为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所以,拒绝赡养父母在一般情况下是民事问题,但严重时会上升为刑事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