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轻伤一级涉嫌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过最终量刑会结合多种因素综合判定。
在我国刑法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轻伤一级是轻伤中的较高等级,但仍属于轻伤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具体的量刑并非仅依据轻伤一级这一伤情鉴定结果。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程度是重要考量因素之一。如果是蓄谋已久实施伤害行为,主观恶性较大,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若是临时起意、激情犯罪,主观恶性相对较小,量刑可能会有所从轻。
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也会影响量刑。使用危险工具如刀具等实施伤害,比徒手伤害的社会危害性更大,量刑可能更重。犯罪后的表现也很关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情节,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嫌疑人是否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如果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法院在量刑时通常会酌情从轻处罚。
同时,还要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一贯表现、是否有前科等情况。如果是初犯、偶犯,且平时表现良好,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宽;而有多次违法犯罪记录的,量刑可能会相对较重。构成轻伤一级的量刑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需结合具体案件情况来确定最终的刑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六十一条
对拒不履行或者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