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别人做担保对自己可能产生多方面影响,有正面的增进人际关系、拓展业务机会等,但更多是负面的,如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影响个人信用记录、增加财务风险等。
一、正面影响
在一些情况下,给别人做担保能带来积极作用。比如在亲友遇到资金困难时提供担保,可增进彼此之间的感情和信任,巩固人际关系。对于一些企业经营者来说,为合作伙伴担保有助于促成商业合作,拓展业务机会,从而可能带来更多的商业利益。
二、负面影响
(一)承担债务偿还责任这是担保最主要的风险。当被担保人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时,根据担保方式的不同,担保人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是一般保证,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担保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在特殊情形下除外。而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一旦被担保人违约,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二)影响个人信用记录担保信息会记录在个人征信报告中。如果被担保人按时还款,对担保人的信用记录通常没有不良影响。但如果被担保人出现逾期、欠款等违约行为,担保人的信用报告也会体现这些负面信息,进而影响担保人自身的信用评级。这可能导致担保人在未来申请贷款、信用卡等金融服务时遇到困难,或者需要承担更高的利率。
(三)增加财务风险为他人担保意味着可能需要动用自己的资金来偿还债务,这无疑会增加自身的财务负担和风险。如果担保金额较大,可能会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导致资金链断裂,影响正常的生活和经营。
(四)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当被担保人违约且担保人拒绝承担担保责任时,债权人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债务,将担保人告上法庭。这不仅会耗费担保人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产生额外的法律费用和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