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问题,因为离婚是针对合法婚姻关系而言。若涉及非法同居关系解除并需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宜,应撰写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其内容通常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解除同居关系的意愿、子女抚养安排、财产分割方案、债务处理方式以及协议生效时间等。
在协议书开头要明确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明确协议主体。例如,男方:[姓名],男,[民族],[出生日期]出生,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住址];女方:[姓名],女,[民族],[出生日期]出生,身份证号:[具体号码],住址:[详细住址]。
要清晰表达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的意愿。可表述为“双方于[开始同居日期]开始同居生活,现因[具体原因],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需要详细说明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的行使等。比如“双方所育子女[子女姓名]归[抚养方]抚养,另一方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元,直至子女年满[具体年龄]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抚养费应于每月[具体日期]前汇入[抚养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非抚养方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具体探视方式和时间双方可另行协商确定”。
财产分割方面,要对同居期间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明确界定和分割。列出财产清单,如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等,并说明如何分配。例如“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位于[房产地址]的房产归[归属方]所有,[归属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支付给另一方房屋折价款人民币[X]元”。
债务处理也不容忽视。要明确同居期间的债务情况,以及由哪一方承担。可表述为“同居期间的债务[债务详情]由[承担方]承担”。
要注明协议的生效时间和份数。一般可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时,双方需在协议末尾签字并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