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三年多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不过要注意诉讼时效等问题,同时可借助行政手段施压,若涉及恶意欠薪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当遇到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三年多的情况,协商依旧是解决问题的首选方式。农民工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身诉求,要求支付拖欠的工资。在协商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以备后续可能出现的问题。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比如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等。这些调解组织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居中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仲裁也是重要的途径。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不过要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虽然拖欠工资已超过三年,但如果存在时效中断等情形,仲裁委员会仍可能受理。在仲裁过程中,要提供充分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拖欠的事实。
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方面,同样存在诉讼时效问题,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如果在这三年期间有向对方主张权利、对方同意履行等情形,诉讼时效会中断并重新计算。在诉讼中,证据的充分性尤为关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和判决。
还可以借助行政手段。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若用人单位存在恶意欠薪的行为,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根据《刑法》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为农民工讨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