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对车祸责任划分不认同,可通过申请复核、提出异议以及寻求法律途径来处理。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若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在申请复核时,要详细阐述自己认为责任划分不合理的理由,比如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与认定书中描述不符,或者引用相关交通法规说明责任认定存在错误等。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如果还未出具正式的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在交警调查时,积极提出自己的异议。向交警提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帮助交警更全面、准确地了解事故情况。例如,事故现场有监控摄像头记录了事发全过程,当事人可以及时向交警申请调取该监控视频,以还原事故真相。
如果复核结果仍不能让当事人满意,当事人可以在民事诉讼中向法院提出对事故责任划分的异议。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对事故责任进行重新审查。当事人需要在法庭上充分举证,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案情,综合判断事故责任的划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法院改变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的情况相对较少,所以当事人必须提供充分且有力的证据才行。
对车祸责任划分不认同,当事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相关证据至关重要,这有助于争取更合理的责任划分结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