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后的遗产分配,首先要确定遗产范围,一般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其的部分。然后按照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配,有遗嘱的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顺序分配,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在处理再婚后的遗产分配问题时,第一步是明确遗产的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一方去世时,需要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通常是将共同财产的一半划分给在世的配偶,剩下的一半才是去世一方的遗产。例如,夫妻婚后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若一方去世,那么50万属于在世配偶,另外50万才是可以作为遗产进行分配的部分。同时,被继承人的婚前个人财产也属于遗产范畴。
接下来是继承方式的确定。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两种方式。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遗嘱可以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遗产,也可以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例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的全部遗产留给再婚的配偶,那么就应按照该遗嘱执行。
若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法定继承有明确的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在实际分配中,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再婚家庭中可能存在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只有形成了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才享有法定继承权。判断是否形成扶养关系,主要看继父母是否对继子女进行了抚养教育,或者继子女是否对继父母进行了赡养扶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