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老人的遗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情况来看。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老人没有留下遗嘱明确表示其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所继承的遗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夫妻二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老人去世,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该方继承了老人的房产,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反之,如果老人立下了遗嘱,明确表示其遗产只由夫妻中的某一方继承,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老人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存款只留给儿子,那么这笔存款就只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对这笔存款不享有共有权。
所以,判断继承老人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明确只归一方所有。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财产权益,也尊重了遗嘱人的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