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房屋继承过户主要涉及公证费、房屋评估费、登记费等手续费,不过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可免征契税。
在遗产房屋继承过户过程中,各项手续费的情况如下。公证费,若选择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机构会根据房屋评估价值按一定比例收取费用。一般来说,房屋价值在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等。不同地区的公证机构收费标准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
房屋评估费也是重要的一项。专业的评估公司会对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评估费用通常根据房屋的价值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例如,有的评估公司规定,房屋总价1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收取评估总价的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部分,收取0.3%。
登记费相对较少,住宅类房屋一般每套80元,非住宅类房屋一般每套550元。这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关于契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契税税率一般为3% - 5%。
可能还会有一些印花税等小额费用。印花税一般是按照房屋评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比例通常为0.05%。在办理遗产房屋继承过户时,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以做好费用预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条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