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双方购买的房子归属问题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般平均分割;若有协议约定,则按约定处理;若涉及一方婚前财产出资等情况,会根据出资比例等因素确定归属。法院判决时会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登记情况、双方贡献等。
离婚后双方买的房子归属要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情况
如果该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且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即使离婚,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一般会遵循平均分割的原则,但法院也会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比如一方对家庭贡献较大、抚养子女等因素,在分割时适当倾斜。例如在一些案例中,一方长期照顾家庭、抚养子女,在分割房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份额。
2、有协议约定的情况
若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或者离婚时对房子的归属有书面协议约定,那么就按照协议来确定房子的归属。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是有效的。比如双方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放弃产权,这种约定在法律上是被认可的。
3、涉及一方婚前财产出资的情况
如果房子是一方用婚前财产出资购买,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子可能会被认定为出资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有共同还贷的情况,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有权要求分割。

离婚后双方贷款买的房子归属同样要具体分析。
1、共同贷款且登记在双方名下
若房子是双方共同贷款购买,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通常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首先要确定房子的现值,然后减去尚未偿还的贷款,剩余的价值进行分割。对于贷款的偿还责任,也会根据房产的分割情况进行确定。例如房子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方就需要承担后续的贷款偿还责任,同时要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一方婚前贷款购房
如果是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子的产权一般归产权登记一方,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比如一方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5年,离婚时房子增值了,那么增值部分中对应共同还贷的比例,要补偿给另一方。
3、共同贷款但登记在一方名下
虽然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如果是双方共同贷款购买,且有证据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居住,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还贷情况等因素。
离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的房子归属也有不同的判定规则。
1、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下,一般视为双方父母对各自子女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分割时,通常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比如男方父母出资60%,女方父母出资40%,那么在分割房产时,也会大致按照这个比例来确定双方的份额。
2、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如果是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子可能被认定为该子女的个人财产。但如果是部分出资,婚后夫妻共同还贷,那么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男方父母出资首付,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3、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这种情况较为复杂,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确定房子的归属。可能会考虑双方父母的出资意图、夫妻双方的实际使用情况等。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双方父母为了子女的共同生活而出资,也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离婚后双方买的房子归属问题较为复杂,涉及多种情形和因素。无论是哪种情况,都需要依据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来确定。在实际生活中,还可能存在其他相关问题,比如离婚后房子的过户手续如何办理、分割房产时的税费问题等。如果您在这些方面有疑问,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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