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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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重大损失是指什么

2025-11-23 04: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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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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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中的重大损失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恶劣社会影响等方面。一般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等情形可认定为重大损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滥用职权罪的重大损失有多种表现形式。

人员伤亡方面: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都属于重大损失的范畴。人员伤亡是极其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到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对受害者及其家属会带来巨大的伤痛和损失。例如,在一些安全生产监管的滥用职权案件中,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导致工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的伤亡,这种情况下就符合滥用职权罪中关于重大损失的规定。

经济损失方面:这里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直接经济损失引起和牵连的其他损失,包括失去的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的利益和为恢复正常的管理活动或者挽回所造成的损失所支付的各种开支、费用等。一般来说,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可认定为重大损失。比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批准项目,导致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恶劣社会影响方面:虽然没有造成明确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但行为引起了群众的强烈不满,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形象和声誉,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等,也可认定为造成了重大损失。例如,某些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处理事务,引发了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样构成滥用职权罪中的重大损失情形。

滥用职权罪重大损失是指什么(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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