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的材料和手续因变更方式不同而有差异。协议变更需双方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一般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以及变更抚养权协议书等材料;诉讼变更则需准备起诉状、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的证据材料等,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在实际生活中,变更子女抚养权主要有协议变更和诉讼变更两种方式。
协议变更
如果双方能够就子女抚养权变更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通过协议变更的方式进行。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的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抚养权的归属、抚养费的支付等相关事项。在签订协议时,要确保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至于所需材料,通常包括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用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这些材料能证明双方的婚姻状况以及之前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约定或判决情况;最重要的是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它是变更抚养权的关键依据。签订好协议后,双方可前往公证处对协议进行公证,以增强协议的法律效力,但公证并非必经程序。
诉讼变更
当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时,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变更抚养权。此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起诉状是必不可少的,在起诉状中要明确诉讼请求,即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并详细阐述事实和理由,说明为什么要变更抚养权。
证据材料也至关重要,要收集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例如,自己的收入证明,以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能够保障孩子的生活;居住环境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等,表明有良好的居住条件;孩子的意愿(如果孩子年满八周岁),法院在审理抚养权变更案件时,会尊重八周岁以上孩子的真实意愿;还可以提供对方不适合继续抚养孩子的证据,如对方存在虐待孩子、患有严重疾病等情况。
准备好材料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需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庭审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