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监护人通常是父母,若要让爷爷奶奶成为监护人,需根据不同情况办理。在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时,爷爷奶奶可凭借相关证明直接成为法定监护人;若存在监护争议,可由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指定;若父母有监护能力但不履行职责,可由有关个人或组织向法院申请撤销父母监护资格并指定爷爷奶奶为监护人。
首先要明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只有在特定情形下,爷爷奶奶才可能成为监护人。
当孩子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爷爷奶奶作为孩子的祖父母,属于法定的第二顺序监护人。这种情况下,爷爷奶奶成为监护人无需特别的手续,凭借能证明与孩子亲属关系的文件,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就可确立监护关系。这些文件能证实他们与孩子的血缘关系,从而在法律上自然获得监护权。
若对监护人的确定存在争议,比如其他亲属对爷爷奶奶成为监护人有不同意见,就需要进行指定监护。可以由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相关组织会综合各方面因素,如孩子的意愿、爷爷奶奶的监护能力等,做出合理指定。如果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法院会通过审理,依据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还有一种情况,若孩子的父母虽然有监护能力,但不履行监护职责,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包括爷爷奶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此时,爷爷奶奶可在申请中表明自己愿意且有能力担任监护人,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在办理过程中,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亲属关系证明、个人身份证明、经济状况证明等,以证明自己具备监护能力和条件。
法律依据: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2
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包括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3
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造成组织器官结构轻微损害或者轻微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