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一般会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拘役的期限,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因此,初次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况下,通常会被判处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的拘役,同时还会并处罚金。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多个因素来确定具体的拘役时长和罚金数额。血液酒精含量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一般来说,血液酒精含量越高,量刑可能相对越重。例如,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以上的,可能在量刑时会相对较重。
是否发生交通事故以及事故的严重程度也会影响量刑。如果醉驾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可能会涉及更严重的罪名,如交通肇事罪等。若未发生事故,相较于发生事故的情况,量刑可能会相对轻一些。
还有驾驶的机动车类型、驾驶的路段和时间等也会纳入考量。比如在交通高峰期在城市主干道醉驾,其危险性相对更高,量刑时也可能会有所体现。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或者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于坦白的,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若有抗拒执法等恶劣情节,则可能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