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者被打成轻伤,对于打人者的判刑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若认定为正当防卫,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若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法律层面,对于寻衅滋事被打成轻伤这一情况,有着不同的判定和处理方式。
要考虑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当寻衅滋事者正在实施不法侵害行为,如随意殴打他人、追逐拦截他人等,被侵害者为了保护自己或他人的合法权益,采取必要的反击行为并导致寻衅滋事者轻伤,如果该反击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就构成正当防卫。例如,甲无端对乙进行挑衅、推搡,乙在甲进一步挥拳攻击时,为了阻止甲的侵害,还手将甲打成轻伤,这种情况下乙的行为很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打人者的行为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若在寻衅滋事事件中,打人者的行为并非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或者虽然存在侵害但反击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导致寻衅滋事者轻伤,那么就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比如,寻衅滋事者只是言语挑衅,并未实际实施暴力攻击,而被挑衅者却直接动手将其打成轻伤,这种情况下就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
在司法实践中,法官还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事件的起因、双方的过错程度、事后的态度等,来准确判定行为性质和量刑。所以,对于寻衅滋事被打成轻伤的判刑问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