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寻衅滋事,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对寻衅滋事罪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条文将寻衅滋事行为细分为多种情形,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些行为破坏了社会秩序,因此被纳入刑法的规制范围。
一般情形的量刑:对于一般的寻衅滋事犯罪,即未达到多次实施等严重情节的,法院通常会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幅度内量刑。例如,只是偶尔随意殴打他人且未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强拿硬要少量财物等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可能会被判处拘役或者管制;而如果情节稍重一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
加重情形的量刑:当出现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时,量刑会加重。“多次”一般指三次以上,这种多次实施的行为极大地破坏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和稳定,因此法律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可以并处罚金。例如,一些恶势力团伙纠集成员多次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随意殴打他人等,就属于这种加重处罚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动机、手段、造成的后果、犯罪人的认罪态度等多方面因素。法官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法律规定的量刑幅度内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