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一级若符合缓刑条件,可能被判处缓刑,一般寻衅滋事罪法定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情节适用缓刑,通常可能是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适用缓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致人轻伤一级属于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的情形,一般会在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幅度内量刑。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在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一级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可能会认定其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
例如,犯罪嫌疑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且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支付了医疗费用、误工费等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书。这种情况下,法院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假设法院判处犯罪嫌疑人一年有期徒刑,同时认为其符合缓刑条件,就可以宣告缓刑,意味着犯罪嫌疑人不需要在监狱服刑,而是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如果犯罪嫌疑人存在多次寻衅滋事、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等情节,即使造成轻伤一级,也可能不符合缓刑条件,会被判处实刑。所以,寻衅滋事罪致人轻伤一级具体能否适用缓刑以及缓刑的期限,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三条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