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后多久能拿到工资没有固定时间,短则几天,长则可能数月甚至更久,需依据具体案件复杂程度和处理进度而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这是从立案到调查结束的时间规定,但拿到工资的时间还受多种因素影响。
如果案件简单清晰,证据充分,企业配合度高,可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例如,企业只是由于资金周转暂时困难,经劳动监察大队协调后,愿意及时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可能在几天到几周内就能拿到工资。
若遇到复杂情况,所需时间就会延长。比如企业恶意拖欠,不配合调查,劳动监察大队需要花费更多时间去收集证据、核实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可能要走完整个调查程序,即60个工作日甚至9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调查。而且,即便调查结束,责令企业支付工资,企业可能还会拖延执行,劳动监察大队还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等,这又会增加拿到工资的时间成本。
如果涉及群体性欠薪事件,由于涉及人数众多,情况更为复杂,调查和处理的时间也会相应增加。同时,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任务量、案件积压情况等也会对处理进度产生影响。所以,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后,应积极配合调查,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能更快地解决问题拿到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