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酒驾机动车吊销驾照两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里明确了二次酒驾会被吊销驾驶证,并且在吊销后,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基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的重要考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本身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而二次酒驾更是体现出当事人无视法律规定和公共安全,具有较高的主观恶性。二次酒驾者往往对酒驾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或者存在侥幸心理,再次饮酒驾车的行为严重威胁到其他道路参与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从法律层面来看,吊销驾驶证一定期限是一种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其目的在于通过限制当事人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促使其深刻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后果,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道路上酒驾行为的发生。在吊销驾照的两年期间,当事人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否则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当两年期限届满后,当事人若想重新取得驾驶证,需要重新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等环节,只有全部通过考试,才能再次获得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这一过程也是对当事人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的重新检验,以确保其具备安全驾驶的能力和意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