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处罚书下来后,检察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在醉驾案件中,当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并将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后,检察院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这是一般情况下的时间要求,目的是确保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保障司法效率。
如果案件属于重大、复杂的情形,例如涉及多个犯罪嫌疑人、证据繁多、案件情节复杂等,检察院可以延长十五日来决定是否起诉。这是考虑到这类案件需要更多的时间进行审查和核实证据,以确保起诉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对于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醉驾案件,检察院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速裁程序的设立是为了提高司法效率,对于一些事实清楚、犯罪嫌疑人认罪的案件进行快速处理。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检察院决定是否起诉的时间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时间规定是从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材料开始计算的。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起诉时间还可能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如案件的补充侦查情况等。如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等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时间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