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对方全责却没钱赔偿,可通过多种途径解决。可以与对方协商分期赔偿;向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追偿;若符合条件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之后申请强制执行。
协商分期赔偿是较为温和的方式。在事故发生后,如果了解到对方确实经济困难,一时无法支付全部赔偿款,双方可以坐下来友好协商,就赔偿金额、分期支付的时间和金额等内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这样既给了对方一定的缓冲时间,也保障了自身获得赔偿的权益。
代位追偿是一种有效手段。若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或商业险,在对方没钱赔偿时,自己的保险公司可以先向自己进行赔偿,然后由保险公司向对方进行追偿。不过,申请代位追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比如自己的车辆必须投保了车损险,事故责任明确且对方负有全责等。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能发挥作用。根据相关规定,在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或者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等情形下,受害人或其家属可以向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是比较强硬的措施。如果与对方协商无果,且其他途径都行不通,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赔偿义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有权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通过这些措施,尽可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