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车被撞且对方全责的流程主要包括及时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车辆定损、车辆维修和理赔这几个关键步骤。
及时报案。在发现车辆被撞后,第一时间要拨打交警电话和保险公司的报案电话。交警会到现场进行处理,保险公司则会安排查勘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拨打交警电话能让专业人员对事故责任进行划分,拨打保险公司电话是为后续的理赔做准备。
现场处理。在等待交警和保险公司人员到来的过程中,要保护好现场,标记好车辆的位置和碰撞痕迹等。可以使用手机拍摄事故现场的照片,包括车辆的整体外观、碰撞部位、车牌号、周围环境等,这些照片将作为重要的证据。同时,与对方驾驶员互换驾驶证、行驶证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确保双方身份明确。
责任认定。交警到达现场后,会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双方的陈述以及相关证据来认定责任。如果确定对方全责,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明确双方责任的重要文件,一定要妥善保管。
之后进行车辆定损。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会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确定维修的项目和费用。可以选择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也可以自行选择有资质的修理厂,但要提前与保险公司沟通好。
再就是车辆维修。将车辆送到选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修理厂会按照定损的项目和费用进行修复。在维修过程中,可以与修理厂保持沟通,了解维修进度。
理赔。车辆维修完成后,收集好相关的理赔资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维修发票、定损单等,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会将理赔款支付给车主。如果对方是全责,车主的保险公司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进行代位追偿,但这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