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通常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救助义务。若因司机过错导致乘客受伤,需对乘客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同时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救助受伤乘客。
从法律层面来看,出租车司机与乘客之间形成了客运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这意味着,在一般情况下,只要乘客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受伤,出租车司机就有责任对乘客的损失进行赔偿。
赔偿责任方面,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如果乘客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若乘客不幸死亡,司机需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救助义务方面,当事故发生导致乘客受伤后,出租车司机有义务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受伤乘客。这是基于基本的人道原则和法律规定。例如,司机应立即停车,查看乘客的受伤情况,拨打急救电话,在必要时对乘客进行初步的急救处理。如果司机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导致乘客的伤情加重,司机可能需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
如果事故是由第三方的过错导致的,出租车司机在对乘客进行赔偿后,可以向第三方进行追偿。出租车司机在运输过程中要保障乘客的安全,一旦乘客受伤,需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三条
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