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婚姻法已废止,现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禁止结婚的血亲关系包括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比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等。这种血亲关系是基于生育而形成的直接联系,具有明显的代际传承性。从遗传学角度来看,直系血亲之间的基因相似度极高,若直系血亲之间结婚生育,会使一些隐性有害基因在后代中纯合的概率大大增加,从而显著提高遗传性疾病的发生风险,严重影响后代的身体健康和人口质量。
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计算方法是:首先找出同源直系血亲,再从自己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代数;再从要计算的旁系血亲往上数至同源直系血亲,记下代数。如果两边代数相同,其相同数为代数;如果两边代数不同,则取其大数为其代数。常见的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含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伯、叔、姑、舅、姨等。例如,自己与兄弟姐妹是同源于父母,属于二代旁系血亲;与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是同源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属于三代旁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基因相似性,结婚生育同样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所以法律也禁止他们结婚。
法律作出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主要目的是为了提高人口质量,保障婚姻当事人及其后代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伦理道德秩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