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债务无力偿还时,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包括审查债务性质、对债务进行分割、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若夫妻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可能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有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法院会对夫妻债务的性质进行审查。判断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义务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夫妻任何一方主张全部债权;如果是个人债务,则由负债一方承担偿还责任。
在确定债务性质后,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双方对债务分担有争议,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对债务进行合理分割。比如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用途等因素。
若夫妻在判决生效后仍无力偿还债务,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夫妻双方的财产进行调查,包括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等。对于可以执行的财产,法院会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例如,对房产进行拍卖,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债务。
如果夫妻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这并不意味着债务的消灭,一旦发现夫妻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债权人可以随时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如果夫妻存在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其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法院也会保障夫妻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不会让其生活陷入绝境。法院在处理夫妻无力偿还债务的案件时,会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平衡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