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害案件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但如果是刑事伤害案件,不同量刑对应不同的追诉时效,最高可达二十年。
在法律领域,伤害案件分为民事和刑事两种不同性质,其诉讼时效的规定也有所不同。
一、民事伤害案件诉讼时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例如,甲在一次意外中被乙打伤,甲当时就知道是乙对其造成了伤害,那么从受伤之日起开始计算,甲如果要向乙主张民事赔偿,要求乙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其诉讼时效就是三年。在这三年期间,甲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过,如果超过三年才向法院起诉,乙若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甲可能会面临败诉的风险。
二、刑事伤害案件追诉时效
刑事伤害案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来确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例如,若伤害行为构成轻伤,对应的法定刑较轻,可能适用五年的追诉时效;若构成重伤,法定刑较重,可能适用十年甚至十五年的追诉时效。当司法机关在追诉时效内发现犯罪行为时,会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