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交离婚诉讼通常需要离婚起诉状、身份证明材料、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相关证明、子女相关材料以及其他能支持自身诉求的证据材料。
离婚起诉状是启动离婚诉讼的重要文书。它需要明确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要清晰陈述诉讼请求,如请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权归属、财产分割方式等;还需详细说明事实与理由,例如阐述夫妻感情破裂的具体情况和过程。
身份证明材料方面,原告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这是用于证明原告的身份信息,确保诉讼主体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婚姻关系证明材料一般是结婚证。结婚证是证明夫妻关系存在的法定凭证,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的相关证明也很关键。对于财产,需要提供房产的房产证、购房合同、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账户信息、股票账户信息等,以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和价值。对于债务,要提供借条、借款合同等相关凭证,明确债务的数额和性质。
子女相关材料主要是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这些材料用于证明子女的身份信息以及与父母的关系,对于涉及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起着重要作用。
其他能支持自身诉求的证据材料也可以一并提交。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像分居协议、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明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如出轨的聊天记录、照片等。这些证据能够增强自己在诉讼中的主张的可信度和说服力,帮助法院更全面地了解案件情况,从而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