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没钱偿还债务时,可根据不同情况采取协商、申请破产、追究股东责任等措施。
当公司面临没钱偿还债务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债权人进行协商。这是一种较为温和且可能有效的解决方式。公司可以与债权人沟通,说明自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困境,提出合理的还款计划,如延长还款期限、分期偿还等。债权人可能会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未来的还款预期,同意协商方案,这样既能避免债权人立即采取法律行动,也为公司争取了一定的时间和空间来改善经营状况,筹集资金偿还债务。
如果公司确实已经资不抵债,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债务问题,那么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在破产程序中,会有专业的清算组对公司的资产进行清理和评估,并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对债务进行清偿。对于债权人来说,虽然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债权,但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公平地参与公司剩余资产的分配。
在某些情况下,还可以追究股东的责任。根据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行为,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抽逃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在特定情形下,债权人可以突破公司的有限责任,向股东主张权利,以保障自身债权的实现。
综上,公司没钱偿还债务时,有多种途径可以应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解决方案,以最大程度地保护债权人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