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货款追讨流程一般包括协商沟通、发送催款函、收集证据、申请支付令、起诉、申请强制执行等步骤。
协商沟通。当发现对方拖欠货款时,可先尝试与对方友好协商,了解拖欠原因,看能否达成一致的还款方案。这是最温和、成本最低的解决方式,能在不破坏双方合作关系的基础上解决问题。可以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进行沟通,明确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求对方按照约定时间还款。
若协商无果,可以考虑发送催款函。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正式催讨货款,在催款函中要清晰写明拖欠货款的金额、产生时间、要求还款的期限等内容,并保留好发送凭证。催款函具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也可以作为后续追讨的证据。
接下来要收集证据。为了保障追讨的成功,需要收集与该笔交易相关的所有证据,如合同、订单、发货单、收货单、发票、聊天记录、邮件往来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交易关系以及对方拖欠货款的事实。
如果证据充分,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会根据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审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明确、合法,若符合规定,会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若支付令申请未成功或者对方提出合理异议,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用,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按照要求参加庭审,提供证据,进行辩论等。
如果胜诉但对方仍不履行判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采取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措施,以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