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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

2025-11-05 18:4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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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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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卓政(大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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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期间工资一般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计算,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这里的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资的组成部分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例如,某职工在工伤前12个月的工资收入分别为:1月至6月每月工资5000元,7月至12月每月工资5500元,那么其月平均工资为(5000×6 + 5500×6)÷12 = 5250元。在工伤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每月按照5250元的标准向该职工支付工资。

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支付工伤期间工资,工伤职工可以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在计算工伤期间工资时,也应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

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算(0)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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