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不到一岁,抚养权一般会判给母亲。但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时,也可能判给父亲。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判定,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主要是考虑到孩子在婴儿期,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更适合照顾孩子,能够给予孩子更细致的关怀和哺育。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孩子抚养权可能会判给父亲。如果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例如母亲患有严重的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继续由母亲抚养可能会对孩子的健康造成威胁。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比如母亲有能力抚养孩子,但却将孩子扔给父亲或其他亲属照顾,自己对孩子不管不顾。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具体情况要结合实际案件进行判断,比如母亲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可能影响孩子的成长环境等。
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满两周岁子女由父亲直接抚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人民法院也会予以支持。在确定抚养权归属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孩子能够在一个稳定、健康的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